1月21日,福建省數據管理局、福建省數字福建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掛牌成立。
這是自1月5日江蘇省數據局(江蘇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1月11日四川省數據局、內蒙古自治區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掛牌成立后,第十個掛牌成立的省級“數據局”。
2023年10月25日,國家數據局掛牌成立。該局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推進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等,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管理。
“2023年國家層面成立國家數據局,地方上一般來講要跟著做機構調整。這是正常現象。”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黃璜教授告訴新京智庫。
這批“數據局”的成立有何意義?為何不同地方的名稱不盡一致?地方紛紛成立的“數據局”能否解決“數據煙囪”問題,促進數字中國、數字經濟的新發展?
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回應和落實
據公開報道,進入2024年后,省級“數據局”相繼先后掛牌成立。比如,1月5日,江蘇省數據局(江蘇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掛牌成立,成為國家數據局正式揭牌后,第一個成立的省級數據局。
1月11日,四川省數據局、內蒙古自治區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掛牌成立。1月14日,上海數據局揭牌成立。1月15日,云南省數據局、青海省數據局、河北省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同日宣布正式揭牌。
1月18日,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掛牌成立。1月20日,天津市數據局掛牌成立。1月21日,福建省數據管理局、福建省數字福建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揭牌。
從區域上看,這些新掛牌成立的“數據局”既有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也有相對欠發達的西部地區。
其實,在國家數據局成立之前,一些省份已經成立了相關的數據管理機構。
比如,2017年2月,貴州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貴州省公共服務管理辦公室更名為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為省人民政府正廳級直屬事業單位。
工信部官網發布的消息稱,貴州成為我國首個國家級大數據綜合試驗區,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亦是當時全國唯一一家省政府直屬的正廳級大數據行業管理部門。
廣東是大數據管理機構探索的“先行者”。據南方都市報報道,2014年2月,廣東省大數據管理局掛牌成立,作為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內設機構,負責研究擬訂并組織實施省內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引導和推動大數據研究和應用等方面工作。
2018年10月,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正式掛牌,作為廣東省政府辦公廳的部門管理機構,統籌協調推進數字政府改革建設。2022年初,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升格為省政府正廳級直屬機構。
這輪緊隨國家數據局成立之后掀起的地方數據局機構“掛牌潮”有何意義呢?
天津師范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教授、天津師范大學國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宋林霖對新京智庫表示,綜合來看,各省市密集掛牌成立數據局機構的現象體現出三點現實意義。
首先,是地方政府對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回應與落實。
密集掛牌成立數據局機構是對中共中央二十屆二中全會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戰略部署的響應。中共中央二十屆二中全會以及《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為落實深化機構改革指明方向,各省市組建數據局回應并落實了我國數據治理及利用的國家重大戰略決策和部署,意義深遠。
其次,數字治理現代化的意義凸顯。
各省市密集掛牌成立數據局機構,對于一體化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以及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影響深遠。
最后,各省市對于數據治理工作的重視邁向新高度。
數據要素與現代政府治理和改革的內容密切相關,數據治理符合現代公共服務的發展需求,各省市因地制宜成立數據局機構,將進一步提高部門間數據資源整合與共享。
不盡相同的“數據局”名稱
盡管這一輪數據局機構掛牌潮,是在國家數據局成立之后,地方上對中央機構改革方案的回應與落實,但在名稱上卻不盡相同。
新京智庫梳理發現,成立的10個省級“數據局”并非統一為某省或某市數據局。比如內蒙古自治區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河北省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這并不是說地方數據局和國家數據局在職責上完全同構。”黃璜說。這與各地數據局的職責有關。因為在國家層面,數據局主要是管理數字中國、數字經濟等事務,而政務服務管理的職責還在國辦。地方上,如果和國家層面一樣,主要管數字經濟,比如云南的叫“云南省數據局”;如果把政務服務也放到數據局,就會加“政務服務”。
即便如此,加上“政務服務”的機構名稱也存在不同。比如江蘇省數據局就是加掛江蘇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而內蒙古、河北和廣東盡管直接將“政務服務”體現在機構名稱里,但與“數據管理”在先后順序上不盡一致。
宋林霖解釋,各省市相關機構名稱不同意味著部門職責分工不同,地方政府對數據治理的關注點和側重不同。但不可忽略的是,各省市的大數據局機構表現出現代政府的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密切,現代政府的管理手段與數據治理密切掛鉤。
比如,廣東省在“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中加了“和”字,這一名稱對“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兩者的關聯程度作出明確梳理,將二者放在同等重要位置。
“‘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的名稱一方面保留了本地區數據治理的現實重點,另一方面與國家數據局形成對應的機構關系,有助于構建縱向的數據管理體系。”宋林霖說。
不宜盲目復刻“國家數據局”設置
數據流通和共享是數字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但“數據煙囪”問題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我國數字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即明確了數據要素“堅持共享共用,釋放價值紅利”原則:合理降低市場主體獲取數據的門檻,增強數據要素共享性、普惠性,激勵創新創業創造,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形成依法規范、共同參與、各取所需、共享紅利的發展模式。
而10省份紛紛成立“數據局”對此有何意義?宋林霖表示,各地數據局的成立一方面對于推動數據基礎制度建設起到統籌規范作用,一方面對數據挖掘利用和數字經濟發展起到引導作用。
“然而,數據共享問題從來不是設立一個新機構就能破解的問題。”宋林霖說。
作為數字經濟時代的新興產物,數據之上耦合了各種復雜的利益,發揮數據要素的價值可能會涉及眾多相關主體的權益,甚至影響到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所以“數據煙囪”問題需要各部門分工與配合,構建明確的數據確權和共享機制,逐步破解數據治理層面的協同難題。
為了更好發揮各地數據局機構的既定職能作用,宋林霖建議,需要充分考慮數據治理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這可以從四方面著手。
首先,需要明確中央和地方數據局機構的職責分工,在省域內發揮著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和整體推進的作用。聚焦數據宏觀發展職能,在國家數據局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的基礎上,地方數據局充分發揮數據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共享作用。
同時,需要構建地方多部門協同治理數據格局。在數據領域,地方可探索發展部門協同的治理模式。具體而言,地方數據局機構與地方網信部門分別負責發展數據和數據安全與信息保護監管職責,具體領域則需要各數據管理部門執行管理職權。
此外,各地數據局需要把數據治理與數字產業發展相掛鉤,體現數字治理的規范和引領價值。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形成數據驅動與產業相結合的發展范式,賦能農業、工業、金融、教育、醫療、交通和能源等重點領域的數字化發展,平衡數字經濟發展和安全。
截至1月23日,還有22個省份未掛牌成立“數據局”,這些省份又會如何設置該機構名稱?
宋林霖認為,這需要地方政府理順新成立的“數據局”與傳統部門的數據治理觀,體現數據管理的差異性。地方數據主管部門的設置不宜盲目照搬或復刻國家數據局,需理清兩者關系,建立科學的大數據管理體系。
來源:2024年1月25日 新京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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