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師范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天津師范大學自1979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是教育部首批批準的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現有31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1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2026年我校擬招收約2300名碩士研究生,擬招生人數包含擬錄取推免人數(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計劃數均為根據以往生源情況所做的預估數,實際錄取人數將可能根據規劃部門實際下達計劃數、推免生錄取情況及統考合格生源情況,并報經學校招委會同意后進行調整)。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創新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實踐創新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簡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學校規定的報到之日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報考考生報考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報考專業須與畢業專業相同或相近。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二)報考下列專業學位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1.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且報名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2.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且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3.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以及教育專業學位中的教育管理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項要求。
(2)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三、報名
(一)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網絡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負責。
(二)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報考我校135600美術與書法和135700設計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天津師范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235);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四)報名時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五)報考有關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符合相應報考條件并在網上報名時填報。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1.“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可以申請報考。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按照相關文件規定,最多只錄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人數的10%為漢族考生,具體參照教育部關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的相關文件執行。
3.其余專項計劃,執行相應文件規定。
(六)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逾期不得補報。我校對審核通過的考生組織復試,復試合格者可予以擬錄取。
(七)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申請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
四、初試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國語;12月21日上午8:30—11:30,業務課(一)或專業基礎綜合;12月21日14:00開始,業務課(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關于自命題科目內容范圍說明請咨詢相關學院(部)或瀏覽相關學院(部)網站查詢。
五、復試
(一)復試的主要形式有筆試、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試是必要環節。復試成績為百分制,滿分100分,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加權之和。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線)。我校在一區國家線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三)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跨學科專業復試的考生(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除外)不需要加試。
(五)我校將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和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復試中組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錄取
(一)在學校招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天津市招委會的管理和實施辦法,根據本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考試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初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一般不低于50%,具體以錄取當年我校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為準。
(二)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應在學校規定的日期前將本人人事檔案轉入我校。考生報名階段確認的報考類別(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予修改。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以學校規定的報到日期為準)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七、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八、其他
1.學制
我校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詳見我校發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2.學費
專業名稱(全日制) | 學費標準(元/生·學年) |
學術型碩士 | 8000 |
金融碩士 | 20000 |
法律碩士 | 13000 |
社會工作碩士 | 10000 |
國際事務碩士 | 10000 |
教育碩士(不含教育管理) | 10000 |
教育碩士(教育管理) | 20000 |
體育碩士(不含競賽組織) | 10000 |
國際中文教育碩士 | 10000 |
應用心理碩士 | 15000 |
翻譯碩士 | 14000 |
新聞與傳播碩士 | 15000 |
博物館碩士 | 11000 |
電子信息碩士 | 10000 |
材料與化工碩士 | 10000 |
資源與環境碩士 | 10000 |
圖書情報碩士 | 12000 |
音樂碩士 | 18000 |
戲劇與影視碩士 | 18000 |
美術與書法碩士 | 18000 |
設計碩士 | 18000 |
專業名稱(非全日制) | 學費標準(元/生·學年) |
教育碩士(不含教育管理) | 10000 |
教育碩士(教育管理) | 20000 |
工商管理碩士 | 26000 |
公共管理碩士 | 24000 |
實際學費標準以報到日學校財務處主頁公布的《天津師范大學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為準。
3.住宿
根據相關安排,學校不為錄取為非全日制考生提供住宿。
4.本簡章若與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為準。其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為準。
單位代碼:10065
單位名稱:天津師范大學
部 門: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22)23766157
電子郵箱:TNU1235@tjnu.edu.cn
地 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3號 郵編:300387
來源:2025年10月17日 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