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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處定于6月開展“低保”家庭學生減免下一學年(2015—2016學年度)學費的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辦理對象: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并在我校在學的本、專科子女。 2、辦理時間:2015年6月1日—6月30日期間,工作日的每周二、四全天集中辦理,逾期不予補辦。 3、辦理地點:研修中心217室 4、辦理程序,相關學生須持下列材料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辦理有關手續: 1)低保證(原件) 2)支取低保費用的存折,存折須打印近三個月的低保費用支取記錄(如使用銀行卡支取,須從銀行打印低保費用支取近三個月的明細) 3)所在區縣民政局開具的低保減免學費證明信(需為減免當月的證明信) 4)低保家庭戶口本 5)學生本人身份證 6)學生證(或一卡通) 補充說明: 1、 本次通知的是2015—2016學年度“低保”家庭學生學費減免事宜,是針對即將升入二、三、四年級學生辦理的減免手續,新生仍可在當年9月入學時辦理。 2、 學生辦理完學費減免手續后還應在交費期間及時補交剩余學費。 3、 各學院有關工作老師務必將此事項通知到相關學生本人,并提醒學生也可登錄“天津師范大學官網主頁——公告欄”查詢。 學生處 2015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