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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建成國內一流的教師教育特色綜合性大學的步伐,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學校改革和事業發展需要,學校決定向校內外公開選聘專業學院院長,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和人數 法學院院長1名 化學學院院長1名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院長1名 城市與環境科學學院副院長(分管教學工作)1名 二、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黨的教育方針,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服務意識、創新意識、合作意識。具有勝任領導工作的決策、執行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作風民主,公道正派。 3.在本學科領域內取得較高的學術成就,熟悉高等教育規律,了解國內外高等教育狀況,具有國際化的學術視野和引領學院發展的辦學思路,具有國內外知名大學或科研機構管理工作經歷。 4.應聘后能全職在學院工作。 (二)任職資格 1.具有博士學位。國(境)外應聘者,應具有國(境)外知名大學或著名科研機構副教授(含)以上或相當職稱;國內應聘者,應具有教授職稱。 2.應聘院長職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即1965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應聘副院長職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即1970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3.身體健康。 三、選聘崗位職責 (一)院長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學院的行政工作,組織制定學院發展規劃,推進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 2.負責引進和培育高層次人才,加強科研團隊和高水平師資隊伍建設。 3.不斷開拓學科建設新的突破點和增長點,提升學院的科研學術水平。 4.推進學院的教學與課程體系改革,探索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5.積極發揮高等學校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推動作用。 (二)副院長崗位職責 1.負責學院的教學及教學管理和專業建設工作,努力發揮專業特色,提高專業建設水平和社會聲譽。 2.負責學院各專業教學計劃的組織制定、修訂完善和落實執行。 3.負責落實學校教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保障學院教學工作高效有序運行。 4.負責教學督導與教學研究工作,推進教學改革,不斷提高育人質量。 5.協助院長開展學科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工作。 四、報名方法和選聘程序 (一)報名工作 報名時間: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5點。 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可通過信函(截止時間以信函寄出日期為準)或電子郵件報名,也可直接攜帶報名材料到天津師范大學組織部報名。 報名所需材料: 1.從天津師范大學官方網站(www.gx-dl.com)首頁下載、填寫《天津師范大學公開選聘專業學院院長報名表》。 2.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書的復印件。 3.近五年承擔的科研項目、發表的學術論文、出版的學術專著及獲獎情況清單,同時提供3—5篇代表性成果復印件。 4.主要工作設想,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對應聘崗位的認識、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字數在3000字左右)。 (二)資格審查 學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專家評審 學校組織同行專家對報名人員的學術水平進行評審。 (四)面試工作 1.面試通知:2015年4月29日發放面試通知。 2.資格復審:面試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書原件于面試當天接受資格復審。 3.面試考評小組:由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4.面試內容和形式:面試人員向面試考評小組作應聘報告并回答有關提問。面試考評小組對面試人員評價打分。 (五)確定考察對象 學校黨委綜合考慮應聘人員的管理能力、學術水平和面試成績確定考察對象,成立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組織考察。 (六)決定任用 學校黨委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對擬聘用人員通過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 五、聘期與聘任待遇 首聘期限為四年,其中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簽訂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聘。 聘用的校外人員,按《天津師范大學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享受相應薪酬待遇。 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3號天津師范大學黨委組織部 郵政編碼:300387 聯系人:李楠 聯系電話:+86-22-23766405 郵箱地址:sfdxzzb@126.com 天津師范大學 2015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