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師范大學以競爭性談判的方式,對天津師范大學多功能廳照明系統項目及電器類項目實施政府采購,現對項目的部分內容予以變更。
一、原公告主要內容
(一)項目名稱:天津師范大學心理與行為研究院多功能廳照明項目及學生公寓開水器項目
(二)項目編號:TJSDGZC-2015-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9月24日
二、更正事項和內容
本項目取消第二部分中對資質要求的第四條“投標人具備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聯系人:張曉麗
(二)聯系電話:022-23766402
四、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一)采購人名稱:天津師范大學
(二)采購人地址:賓水西道393號
(三)采購人聯系電話:張曉麗 23766402
五、更正公告內容為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與談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應商獲知更正公告后,請將“更正公告回執”傳真至天津師范大學(傳真號022-23766402)。至投標截止日期未收到供應商“更正公告回執”,視為供應商已獲知并接受更正公告的內容,并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六、質疑方式:供應商認為更正內容存在傾向性、歧視性條款,損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再獲取更正內容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且在投標截止之日前,已書面形式向天津師范大學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未在規定期限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師范大學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