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王海軍副教授撰寫的論文《檢察民事公益訴訟“等外”領域的規范拓展及保障機制》在《政法論壇》2023年第6期發表。
在立法層面,檢察公益訴訟是檢察機關積極履職擔當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體現,但是在司法領域究竟何種案件可以提起公益訟訴,實操程序中存在哪些分歧爭議以及需要配套什么保障措施等問題仍亟待解決。該文從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視角提出以下見解觀點:檢察民事公益訴訟制度以公益保護為宗旨,公共利益作為提起檢察民事公益訴訟的前提條件,首要任務是框定其實質內涵,但對其采取直接下定義的方式舉步維艱,可通過概括其所具有的學理特質,列舉體現公共利益的情形,將不屬于公共利益的事項予以反向排除的方法進行綜合界定。在實踐領域不能過度強調公益保護,不可將檢察機關監督職權范圍外的,或不應通過民事公益訴訟救濟的利益以公益訴訟加以保護,須科學確立檢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范圍的合理界限。踐行“等外”領域案件范圍的拓展,需要同步反思現行法律及司法解釋對起訴主體、訴訟程序以及訴訟請求等方面的規定,積極探索公眾參與的途徑、調整訴前公告程序并創新配套訴訟請求等保障機制,以確保規范拓展后的檢察民事公益訴訟在國家現代治理中發揮更大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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