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焦艷玲教授撰寫的《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界定》一文在《重慶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3期發表。
生物識別信息是對自然人的生物特征進行特定技術處理所形成的信息。電子數據的外觀、特定技術處理的環節和唯一性識別的功能是認定生物識別信息的核心依據。生物識別信息的實質是生物特征測量的數據,至于測量的方式則在所不問。單純對于生物特征的物理描述不構成生物識別信息,但是從物理描述中衍生的信息則可能是生物識別信息。生物識別信息的內涵有必要在立法上進行明確,其外延應考察技術發展的速度在具體列舉的同時保持一定程度的開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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